政策铲除照明节能“拦路虎”
 
  前不久,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出台了节能灯补贴政策,中央财政拿出巨额资金,对生产高效优质的节能灯企业进行经济补贴,促使他们降低生产成本,在社会范围内全面推广节能产品。笔者认为,这是我国促进节能减排工作的又一重大举措。
  全国政协委员李鸿曾经为节能灯算过一笔细账,:如果用10瓦的节能灯代替与其亮度相近的60瓦的白炽灯,以全国使用12亿只、每天连续照明4小时计算,每年节省的电量相当于整个三峡水电站全年的发电总量。如果把全国范围内现有的普通白炽灯全部换成节能灯,一年可节电600多亿千瓦时,相当于中部地区一个省的全年用电量。使用节能灯,能够有效地减低电力能源消耗,在国家电力能源紧缺的情况下,实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而且这种节能产品在使用过程中能够为消费者节约大量的电费开支,给老百姓切身的实惠。按理说利国利民的产品应该倍受消费者的青睐。
  但是我们在实际生活中发现:节能灯的推广情况却并不尽如人意,因为其价格偏高,一个节能灯在市场上卖到20块,而一个普通白炽灯才卖到5块,两者的价格悬殊巨大。节能灯的优势固然对消费者有吸引力,但是过高的价格却把中低收入的消费者拒之门外;而且节能灯具市场准入门槛低,各种产品鱼目混杂,良莠不齐,消费者在购买这种产品之后,发现许多产品并不像宣传中所说的那样能够使用5000个小时,部分节能灯在没有达到预计照明小时后就提前“下岗”了。鉴于以上种种原因,节能灯实际上在我国出现了“节能不节钱”的尴尬局面。
  因此,要让节能灯能够尽快地走入普通百姓家、实现社会效应,光依靠市场调节是不够的。发达国家对使用节能灯具给予财政补贴,如美国《能源法》规定,用户购买安装节能灯,75%费用由政府先行垫付。
  令人欣喜的是,中国在借鉴国外先进经验之后,也开始结合本国的实际情况,在全国首次运用财政补贴手段支持涉及广大消费者的终端节能产品推广。这种推广将铲除节能灯发展途中的“拦路虎”,加快节能灯的普及速度,使广大的消费者获得真正的实惠,最终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赢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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