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启动亿元专项节能资金

  “如果专业公司在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展节能、节水审计,可以获得50%的财政补贴;建筑节能工作突出并积极使用新能源,列入‘十佳节能项目’还能获得20万~50万元奖励。”11月27日,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环保局相关负责人如是表示。这是天津方面通过经济手段促进节能的又一实践。
  记者从一份名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加强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的暂行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中了解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将根据区内产业发展状况和环境保护要求,分批发布“重点鼓励项目名录”,并针对不同项目,采取相应的鼓励措施。《规定》中明确提出设立“泰达节能降耗、环境保护专项资金”,每年预算为1亿元。资金来源为开发区财政拨款、国家和天津市的专项资金、区内企业缴纳的排污费、国际组织援助和社会捐款。
  这是我国工业园区中首个关于促进节能降耗、环境保护的专项规定。
  作为北方缺水城市,天津正积极吸引在水循环系统、开辟新水源等方面有经验的投资者。此前新加坡将与中国共同建设“生态城”落户滨海新区,其重要议题就包括分享在水资源管理、污染治理的经验,双方在“污水处理”、“海水淡化”项目上将有新的突破。
  而据上述负责人介绍,水资源优化及节约项目也已经成为专项资金支持的重点。目前已经有13个项目进入“重点鼓励名录”,享受财政支持与补贴,其中涉及水资源优化及节约的项目有两项,分别是污水原位再生和区域蒸汽凝结水回收项目,按项目投资金额,项目单位获得30%的财政补贴,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
  早在今年6月,天津市出台了《天津市绿色建筑试点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其中规定,实施绿色建筑建设标准的工程将有资格获得建筑节能专项资金补助。天津市建委节能办师生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指出:“今年20项实施绿色建筑试点建设项目均经过有关专家评选,一共获得建筑节能专项资金补助100万元。”如今,新实施的《规定》在公用建筑节能方面也设立了激励机制。“无疑与上述措施一起成为驱动力。”
  每年3月和9月,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有关部门将两次集中受理企业对该专项资金的申报,对“中选”企业和项目拨付款项。工程类项目将于2008年3月首次接受申报。

 
转载中国房地产报